一、
招生计划:44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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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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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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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
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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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
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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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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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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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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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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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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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应届初中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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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我院单独组织的五年制大专考试,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英语教育、学前教育(英语)专业加考英语口试,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专业加考专业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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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按省物价局的收费标准统一收费,住宿费每人75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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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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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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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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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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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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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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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
(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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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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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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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其中英语教育专业计划指标分到各市。音乐教育、美术教育、学前教育(英语)专业计划指标不分到各市。
二、招生对象:全省应届初中毕业生。
三、报名:考生须持初中毕业所在学校证明、填写由我院统一印制的报名表(报名表可在我院招生网下载或到我院招生办领取,也可到各市招生办索取)、交同底正面免冠一寸相片三张。
(一)报名时间:2004年3月18日至4月15日。
(二)报名办法:
1.直接到我院招生办办理报名手续;
2.委托在穗的亲戚、朋友或我院在校生办理报名手续。
3.邮寄填写妥当的报名表及报名费。
(1)邮寄地址:广州市燕岭路195号,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办王红老师收。汇款请注明“报名考试费”,邮编:510507。
(2)通过邮寄方式报名的考生,在信件寄出后的第十个工作日,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学院招生办领取本人准考证;也可留在学院招生办待考试报到时领取(5月1日下午2:30—5:30,5月2日上午7:00—8:40学院招生办有专人负责发放)。
(三)考试,报名费:100元/人(若有调整,以新文件为准)
四、考试科目、时间、地点:
1.文化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每科满分120分。
笔试由省考试中心命题,按初中升高中的大纲要求,学院不另发考试大纲。
2.专业面试:
(1)英语教育专业、学前教育(英语)专业:英语口语
(2)音乐教育专业:演唱歌曲一首(自选),基础识谱和听音能力普通话朗诵。可加试舞蹈或器乐。
(3)美术教育专业:素描、色彩,美术基础常识和普通话朗诵。
(二)考试时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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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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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试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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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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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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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0: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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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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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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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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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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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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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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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12:00
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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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地点: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院本部(地址:广州市燕岭路195号)
五、录取办法:
按文化分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文化、专业均上线的前提下,原则上按文化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英语教育专业则根据分市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某市生源不足,学院可进行调整;音乐教育、美术教育、学前教育(英语)专业不分地区,择优录取。
5月下旬,我院将录取结果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后,由学院发录取通知书,并将录取名单通知各市招生办公室。
学院咨询电话:(020)37083521,37080166,37081387
传真:(020)37083521
学院网址:http://www.gtcfla.net
学院地址:广州市燕岭路195号(天河客运站右侧200米左右)。
E-mail:wy_xsc@gtfl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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