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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安厅政治部:
你们《关于公安管理(专科)专业自学考试申请加考的函》(粤公部函[2004]19号)收悉。考虑公安工作的特殊性和考生的实际困难,经研究,同意在2004年7月和10月继续安排自学考试公安管理专业(基础科段,代码C030403)部分课程考试(考试时间安排见附件),并就有关规定说明如下:
一、上述要求增加考试的全国考试课程,按全国统一安排分别在2004年7月考试。考生可继续参加2005年安排开考的《邓小平理论概论》和《刑法学》两门全国统考课程考试。
二、该专业增加安排的两次考试,考点只设在地级市政府所在地,考生按规定编排在全国教育统一考试定点考场内参加考试。
三、请你们加强对参加上述考试的公安系统考生的考风考纪教育,同时选派工作人员在考试期间到考场协助处理有关问题,共同做好考试的相关工作。
四、该专业考生办理毕业手续的期限延长至2005年12月底结束。
附件:2004年我省自学考试公安管理专业(基础科段)部分课程考试安排表
广东省考试中心
二OO四年四月八日
主题词:教育
自学考试
考试安排
复函
抄送: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
附件:
2004年我省自学考试公安管理专业(基础科段)
部分课程考试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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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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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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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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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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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8:3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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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2邓小平理论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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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14: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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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45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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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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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8:3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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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39警察查缉理论与战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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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14: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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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38警察职业道德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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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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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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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14: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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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2邓小平理论概论
0354公安学基础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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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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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8:3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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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56公安管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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