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教育局2006年招考市直属中小学教师公告
2006-05-11 10:20:51
 

根据市直基础教育发展的需要,经市编委同意,我局公开招考市直属中小学教师6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

(一)中学教师须是200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毕业生(非师范类毕业生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市直属生源放宽到2002年以来毕业至今未就业的毕业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可免笔试。

(二)小学教师须是2002年以来毕业至今未就业的市直属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含专科)学历毕业生,非师范类毕业生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从事中小学教学所必须具备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理论知识,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专业对口。

(三)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参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

三、招考名额(详见报名地点公布栏)

中学教师46名(其中政治6名,语文3名,数学6名,英语10名,物理2名,生物7名,历史7名,地理5名)。小学教师22名(其中语文8名,数学7名,英语7名)。

四、报考办法

(一)报名地点:茂名市教育局人事科(官山二路官南一街18号局办公楼四楼。联系电话:0668—2278744)

(二)报名时间:2006年5月15日至21日

(三)报名要求:报考者按照公布的招考条件和要求,2006年应届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2006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报到证。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照片3张,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中学教师和小学教师不能兼报。每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学科(专业)。

各学科报名参加考试人数与拟录用的相应指标数比例不能低于2:1(低于2:1的不开考)

五、考试

本次考试包括笔试和试教考核。

(一)笔试

1、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科目:分专业课和公共课。其中专业课(含教学法)成绩占笔试的70%,主要考核任教学科的理论知识;公共课(含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占笔试的30%,主要考核担任中小学教师所必须具备的理论知识。

3、将笔试成绩按中学、小学教师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中学、小学各学科招考名额的1:1.5比例确定试教考核对象。

(二)试教考核

1、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考核形式:说课。

3、考核内容:分学科类别确定试教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在考前随机抽取。主要考核试教者的教学设计、教学方法、语言表达、板书、教态、教学效果等方面的内容。

(三)成绩合成

按笔试的65%与试教考核的35%的比例合成总成绩。

六、录用

试教考核后,根据各学科的招考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名单进行体检(体检费自付),体检合格者正式录用。

考试、录用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并接受有关部门和市民的监督。                                                          

[本公告可在茂名教育信息网和茂名招考网查询,网址:http://www.mmjynet.com/(教育网)、http://www.mmzk.net/(招考网)]

 

来源:茂名市教育局人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