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08年高等学校五年制大专班音乐、美术专业术科联考考试办法》的通知

2008-05-13 16:31:30    茂考试中心〔200811

 

各县(市、区)招生办、市直有关学校:

现将《2008年高等学校五年制大专班音乐、美术专业术科联考考试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茂名市考试中心。

                        茂名市考试中心

                      00八年三月十二日

 

 

茂名市2008年高等学校五年制大专班音乐、美术专业术科联考考试办法

 

今年高等学校五年制大专班音乐、美术专业术科考试由市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招生办和市直有关学校积极配合做好宣传和组织报考工作。

一、报考条件和办法:凡参加今年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且综合素质评价在C级以上、填报五年制大专班音乐、美术专业志愿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均可报考。考生报名时向所在报名点索取《2008年高等学校五年制大专班音乐(美术)专业招生术科考试成绩登记表》(附件12),填写后交回所在报名点,由所在报名点统一于514日前送当地教育局的招生办,各市(县、区)招生办于516日前送市考试中心。

二、考试内容:

美术专业:考试内容为“素描静物”和“色彩静物”两项,各占总分的50%

音乐专业:考试内容为三项,分别是“声乐”、“舞蹈”和“视唱练耳”,具体要求如下:

1)“声乐”是自选歌曲一首(时间不超过3分钟),占总分的50%

2)“视唱练耳”是听单音、旋律和节奏模仿,占总分的30%

3)“舞蹈”是自备舞蹈片段(时间不超过3分钟)和现场动作模仿,占总分的20%

三、考试时间:2008517

美术专业:上午(8301130):“素描静物”

下午(14301730):“色彩静物”;

音乐专业: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四、考试地点:茂名学院高州师范分院(高州市区高师路43号,联系电话:06686618889

五、其他事项

1、报到及收费。考生于517日上午710810凭本人中考准考证到考场报到,并向考场交纳考试费80/生。经费全部用于术科考试考务开支。

    2、美术专业考生按考场公布的试室进行考试,音乐考生的考试顺序按考场的安排在工作人员指引下进行考试。

3、音乐专业的舞蹈考试,考场现场提供放碟机和录音机供考生在考试时使用,如考生需要配音乐的请自备音乐带(碟);声乐考试考场现场提供钢琴和伴奏,考生如有需要请自备歌谱,不准自带伴奏。

4、美术专业的考生请自带画具(包括画板),考试用纸由考场提供,一律不许自带考试用纸。

    不尽事宜,可向市考试中心或茂名学院高州师范分院询问,联系电话:0668-227755428690096618889

附件:12008年高等学校五年制大专班音乐专业招生术科考试成绩登记表

      22008年高等学校五年制大专班美术专业招生术科考试成绩登记表

 

00八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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