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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并准考证号
考生持有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可在省内不同市、县(区)报考。考生报考不同专业,无须办理改报专业的手续。凡持有两个以上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号的考生,必须办理合并准考证号的手续,将其中一个准考证号的各门课程合格成绩转入另一个准考证号,以后只须持后一个准考证号参加考试。办理的步骤如下:
1、考生凭准考证号和预报名时设置的密码(忘记密码可用准考证号码和身份证号码修改密码一次)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http://www.stegd.edu.cn),通过
“考籍和转免考”模块中的“合并准考证号”功能提交申请后,到县(区)考办提交准考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考生合并准考证号申请中的源准考证号是指将不再使用的准考证号,目的准考证号是指将继续使用的准考证号。
2、一个月后,考生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3、考生办理合并准考证号后,源准考证号不能再使用。
二、转考
(一)外省转入
外省考生需要在我省参加自学考试并要求使用其在外省参加自学考试的合格课程成绩的,应办理考籍档案转入手续。办理的步骤如下:
1、考生按照新生报名的要求办理报名手续,取得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
2、考生凭准考证号和预报名时设置的密码(忘记密码可用准考证号码和身份证号码修改密码一次)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http://www.stegd.edu.cn),通过“考籍和转免考”模块中的“外省转入”功能,查实我省考办已经收到转出省考办寄出的考籍档案,并记下自己的外档号,然后向市或县(区)考办提交转出省的准考证、我省准考证、身份证和转出省考办的证明及课程合格证书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3、一个月后,考生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二)转出外省
考生需把在我省参加自学考试的合格课程成绩转往外省的,应办理考籍档案转出手续。办理的步骤如下:
1、考生凭准考证号和预报名时设置的密码(忘记密码可用准考证号码和身份证号码修改密码一次)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http://www.stegd.edu.cn),通过“考籍和转免考”模块中的“转出外省”功能提交转出申请后,向市或县(区)考办提交准考证、身份证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2、待省考办审核后,向转入省考办寄出考生的考籍档案。考生登录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后,持《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考籍档案转出通知书》到转入省办理有关手续。
三、免考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及自学考试专科以上(含专科)的毕业生(及肄业生、退学生)报考自学考试,根据有关规定,可申请免考已学过并考试成绩合格的有关课程。办理的步骤如下:
1、考生凭准考证号和预报名时设置的密码(忘记密码可用准考证号码和身份证号码修改密码一次)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http://www.stegd.edu.cn),通过“考籍和转免考”模块中的“免考功能”提交免考申请后,向县(区)考办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和成绩表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如成绩表需从本人档案中复印,档案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须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如成绩表需从原毕业学校复印,须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一个月后,考生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四、考籍更正
(一)基本信息更正
考生可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系统公共查询模块中的考生信息查询功能查核本人的基本信息。若考生认为基本信息中任何一项不准确,可办理基本信息更正手续。办理的步骤如下:
1、考生凭准考证号和预报名时设置的密码(忘记密码可用准考证号码和身份证号码修改密码一次)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http://www.stegd.edu.cn),通过“考籍和转免考”模块中的“考籍更正”功能提交申请后,向市或县(区)考办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户口簿、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2、省考办审核后,考生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3、考生可通过“考籍和转免考”模块中的“基本信息维护”直接修改“报考专业、民族、政治面貌、户口、籍贯、职业、学历、联系电话和工作单位”信息,无须到考办办理手续。
(二)成绩更正
考生可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公共查询模块中的考生信息查询功能查核本人的成绩,若发现有不准确的可办理成绩更正手续。办理的步骤如下:
1、考生凭准考证号和预报名时设置的密码(忘记密码可用准考证号码和身份证号码修改密码一次)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http://www.stegd.edu.cn),通过“考籍和转免考”模块中的“考籍更正”功能提交申请后,向市或县(区)考办提交准考证、身份证、课程合格证书或成绩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2、考生若办理实践环节考核课程(含毕业论文)或委托开考课程的成绩更正,须通过主考学校模块中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更正功能,向主考学校提出申请。
3、待省考办审核后,考生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